在苏州设立注册代办中外合资企业所需的流程和资料如下:
立项申请:
由中方投资者提出立项申请,明确合资企业的投资方向、规模、预期效益等。
洽谈与签约:
中外双方投资者进行洽谈,就投资比例、经营范围、董事会组成等关键条款进行协商,达成一致后签订合资协议、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。
提交审批:
将合资协议、公司章程、投资者身份证明、资信证明等文件提交给商务局或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批。
审批机关会对文件的合规性、完整性进行审查,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。
领取批准证书:
如果审批通过,审批机关会颁发批准证书。
办理工商注册登记:
凭批准证书和其他相关文件,到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。
提交注册材料,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、投资者身份证明、合同章程等。
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,颁发营业执照。
后续办理:
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外汇登记证等。
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。
刻制公章、财务章等印章。
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:
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合营各方盖章。
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:
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合营各方盖章。
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:
提供原件若干份(具体数量根据要求而定),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合营各方盖章。
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:
提供原件若干份(具体数量根据要求而定),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合营各方盖章。
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:
若合营者为公司,需提交注册登记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。
若合营者为自然人,需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。
若合营者为公司,需提交注册登记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。
若合营者为自然人,需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。
中方合营者: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外国合营者: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,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香港、澳门或台湾地区合营者: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(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转递)。
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、副董事长、董事人选名单:
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合营各方盖章。
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:
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取得。
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》:
办理批准证书时可能需要,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。
《外商(台港澳侨)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》:
审批通过后领取批准证书时取得。
外国投资者或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《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》:
提供原件一份。
《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》:
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合营各方盖章。
其他资料:
包括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房产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、董事委派书及政府总经理的推荐书原件(如为他国语言需提供中文翻译文件)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及个人简历等。
提前准备:
在正式提交审批和注册前,务必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资料,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咨询专业人士:
由于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流程相对复杂,建议咨询专业的注册代办机构或律师,以确保注册过程的顺利进行。
关注政策变化:
国家和地方对外商投资的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,建议在注册前关注的政策动态,以便及时调整注册策略。
选择正规代办机构:
如果选择代办机构进行注册,务必选择正规、有资质的代办机构,以确保注册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。
通过以上流程和资料的准备,您可以在苏州顺利设立注册代办中外合资企业。